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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代表尹兆林:学好用好监察法是国企依法治企重要内涵

2018-03-18 11:26:00 【关闭】 【打印】

  中国网北京3月16日讯(记者 魏婧)全国人大代表、中石化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、总经理、党委副书记尹兆林在审议监察法草案时表示,学好用好监察法是国有企业依法治企的重要内涵。

  尹兆林说,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。实行新的国家监察体制和监察法,目的就是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协调并进,让“纪律之笼”和“法律之笼”无缝对接,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、自我完善、自我革新、自我提高能力。

  他认为,监察法是国有企业依法治企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遵循。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石化党组的部署,尹兆林所在的公司于去年十月成立了监督委员会,整合了纪检、监察和审计、干部、财务、法律、内控、民主等监督资源,初步形成了“大监督”体系,有力保障了“效益不流失、干部不掉队”。

  “多年工作也让我深深感受到,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。在石油石化行业,一名大学毕业生入厂后,要经过认真努力学习和锤炼,三年能够会岗位,五年能够懂技术,十年才能成专才。”尹兆林说,“在政治培养和教育上付出的努力就更多,一旦由于管理不严、教育不到位,造成有人在工作中出现了廉洁问题,这不仅是对人才的惋惜,更重要的是我们觉得对不起组织,更对不起党的事业。”

  尹兆林表示:“我们在干部教育上常跟大家讲一句话,就是单位的便宜一分不占,大家不认的事情一件不干。在工作中一直强调警钟长鸣、红灯常亮、监察常在,坚决对干部实行严管加厚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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